消防通道里消防线是黄实线。 街区内的道路应考虑消防车的通行,其道路中心线间的距离不宜大于160.0m。当建筑物沿街道部分的长度大于150.0m或总长度大于220.0m时,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。当确有困难时,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。 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,当其短边长度大于24.0m时,宜设置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。 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沿街时,应设置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(可利用楼梯间),其间距不宜大于80.0m。 为给火灾扑救工作创造方便条件,**建筑物的安全,应在小区高层建筑周围设置环行消防车道,当环形车道有困难时,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。 当建筑的沿街长度**过150m或总长度**过220m时,应在适合位置设置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,为防止火灾时建筑构件塌落影响消防车道正常作业,消防车道距外墙宜为5m,至少达到3.5m宽,消防车道宽度不应小于4m,消防车道上空4m以下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。并保持24小时畅通。 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,其净宽和净高均不宜小于4m。消防车道与小区高层建筑之间,不应设置妨碍登高消防车操作的树木、架空管线等。 (参见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-50045-95)